在看不見的地方,你的DNA與科技的進步

對於許多人來說,一個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溪,卻可能揭示出更多遠超我們想像的秘密。例如,僅僅從溪水中取出一罐水,我們就可能得知那附近居民的血統,甚至是失蹤人口的蹤跡,或者能夠預測某個居民未來可能會患有的神經性疾病。你可能會認為這只是科幻小說的情節,然而,這已經成為現實。你的DNA存在於看不見的各個角落,隨著科技的進步,只要是有意圖的人或者是執法機關,都能透過一種平價且容易獲得的工具,來掌握這些資訊。

David Duffy與環境DNA的奧秘

這種現象的出現,源於美國佛羅里達大學的野生生物遺傳學家杜費伊(David Duffy)。他為了追蹤海龜的疾病,利用了一些所謂的環境DNA(eDNA)的精密技術,並從中找到了大量的資料。環境DNA,簡而言之,就是生物留在環境中的遺傳物質。它可能存在於空氣、水、雪、花蜜,甚至你的茶杯中。研究人員通過對環境DNA的探究,可以提前偵測到外來物種的大舉入侵,確認某個脆弱生物種的數量,甚至發現已經被人們認為滅絕的物種。

在新冠疫情期間,專家們更是利用環境DNA技術來監測廢水。然而,杜費伊的研究現在發現,環境DNA中其實藏有大量的人類DNA。人類的DNA對於野生生物遺傳專家來說,可能是一種汙染物質,因為它會擾亂他們的數據分析。不過,科學家們更為擔憂的問題在於,如果有人刻意去收集這些人的環境DNA,那又該如何是好呢?

人類DNA與環境DNA的交織與未知問題

這引起了科學界的議論和關注,因為對野生生物遺傳學家來說,人類的DNA在環境DNA研究中常被視為一種汙染物,可能會干擾他們的數據分析。但更為重要的是,隨著科技進步,人類的DNA資訊可能被不當利用。如果有人或組織刻意去收集這些環境中的人類DNA,他們可能獲得個人的遺傳資訊,甚至能夠追蹤其行蹤,進而侵犯個人隱私。這不僅對個人權益構成威脅,也對社會的公正與公平帶來挑戰。因此,如何在利用這種新技術的同時,也能夠確保公眾的權益,將是未來我們需要深入探討和解決的問題。

其實早在數十年前,人們就知道,人類的DNA碎片遍布整個地球,但此事似乎並不重要,因為過去科學家認為,環境中的人類DNA太小、太過裂解,很難用來指認某個人或某些人,除非此樣本是來自血跡或某人碰觸過的物品。

野生生物研究人員之所以使用環境DNA,是因為他們只尋找生物DNA中非常小的一部分,所謂生命條碼,即可以認出樣本是哪一種物種的部分。杜費伊和他的團隊在觀察佛州海龜疾病的同時,發現了大批人類的環境DNA,他們於是動手研究,看看環境中的人類DNA究竟能透露什麼訊息。這項研究結果,發表在15日刊出的《自然生態與演化》期刊(Nature Ecology & Evolution)。

分析人類DNA 推敲出血統或有無遺傳疾病

研究人員做了一項實驗,證明現有科技及機具,已可精準判定環境中人類DNA的訊息。他們在佛州聖奧斯定(St. Augustine)的一條小溪,舀了大約一個可樂罐的溪水,然後將溪水中取得的遺傳物質,以成本約1000美元的奈米孔定序儀(nanopore sequencer)判讀,這個定序儀尺寸像個打火機,可像隨身碟那樣插入筆電中。

研究團隊發現了許多清楚可辨的人類DNA,數量之多超出預期,即使只分析有限的樣本,也能得出許多資訊:

研究人員找到足夠的粒線體DNA—一種只由母親代代傳給子女的DNA, 可知小溪附近人口的血統,這大致與該區域人口普查的族裔組成一致。再者,有一個粒線體DNA樣本極為完整,完整到符合美國聯邦失蹤人口資料庫的規定。此外,樣本中出現某些基因突變,可能引發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眼部疾病等;還有人的突變可能引發一種罕見的遺傳疾病,會在此人40多歲時形成致命的神經損傷。

杜費伊說,這項研究讓他忍不住想:那個人知道他即將罹病嗎?他家人知道嗎?他的健保公司知道嗎?

哈佛大學倫理學家路易斯(Anna Lewis)說,環境DNA的技術可能被用來監測某些人,例如特定血統背景的人,或具有特殊健康問題或身心障礙者。

環境DNA樣本使用不當 恐成迫害少數族裔凶器

研究人員同意,這種技術的運用到底會產生什麼影響,端視是誰來用、為何而用。共享共用的環境DNA樣本可能協助公衛專家決定某種疾病在一個社區中的發病率,但同一批樣本也可能被用來找出少數族裔且加以迫害。

路易斯認為,對當權者而言,這是個強大的工具,值得國際關切;因為像中國大陸這樣的國家,已針對維吾爾族及西藏人等少數族裔進行基因追蹤,環境DNA分析之類的工具將使上述追蹤變得更容易。

環境DNA研究在倫理上究竟可能有何負面影響,要視它可否指認出特定個人而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人數較少的封閉空間中,這是可能的。去年10月,奧斯陸大學醫院的一個團隊,就發展出一項新技術,可找出空氣樣本中的人類DNA,且藉此建構出完整的「DNA聯合索引系統」(CODIS)檔案。

科學家主張DNA實驗 需通過倫理審核加以約束

在美國,關於哪些人可取得DNA及分析DNA,規範很少。大學科學家若希望研究人類的環境DNA,必須通過倫理委員會的審核,那些委員會可能限制或否決各種實驗。但美國執法單位嘗試使用相關新科技時,就沒有這類約束,幾乎為所欲為。德國則與美國相反,明確訂定執法單位可用哪些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