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的誤點事件及世界各國對於航空公司誤點規定差異

在五月六日,星宇航空從桃園飛往東京的航班由於遇到異常氣流,降落失敗,被迫改降於名古屋,同時造成後續班機調度問題,使超過三百名旅客只得在機場度過一夜。對此事件,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迅速趕往日本,向公眾道歉,並創下業界先例,宣布全額退款。

事實上,在航班出現誤點時,提供現金補償的需求在消費者間已成共識,畢竟這符合民間契約的基本原則:服務提供者如無法履行合約,即構成違約,必須進行相對的賠償。這樣的做法將有助於航空公司遵守已訂立的規章制度,同時在付出金錢賠償的壓力下,儘可能地減少誤點與取消航班的情況。

然而,各國對於航空公司超賣座位、誤點或取消航班的補償政策各有不同。在美國,航空公司若因超賣座位導致旅客無法登機,則需進行補償,但對於長時間誤點或取消航班的乘客,航空公司則無須提供任何補償。幸運的乘客可能能獲得的最佳待遇僅是餐券或酒店折扣券。相比之下,若是飛往歐洲,消費者能夠得到更全面的保護。根據EU261的規定,乘客可以依據訂位航班及其更改原因獲得現金、餐食或酒店住宿等形式的補償。如果誤點超過五個小時,航空公司必須全額退款並提供回到原出發地的航班。如果航班起飛時間被延後到第二天,旅客還可享受免費的酒店住宿和機場交通。

美國與歐洲對於航空公司誤點補償的不同政策

最後,若航班誤點時間超過三個小時,乘客將有權獲得現金補償,而補償金額則會根據飛行距離來決定。然而,若航班延誤是由於特殊情況,例如政治動盪、極端天氣或飛行安全問題,乘客則無權獲得金錢補償。這些情況下,工人罷工或技術問題不算入特殊情況的範疇。然而,為了維持班機準點起降,航空公司必須承受賠償乘客的經濟壓力。

根據2018年歐洲大學研究所的一項研究,實施EU261後,受監管的航班準點率僅提高5%,平均誤點時間只減少了3.9分鐘。此外,EU261也引發了新的挑戰,例如何為「特殊情況」的定義仍然不清楚,政府未能建立統一的索賠程序,航空公司在這方面也常面臨困難。

EU261補償政策帶來的挑戰及爭議

最後,我們也要面對的是,就算存在如EU261這樣的政策,這並不表示航班的準點率會因此大幅提升。事實上,歐洲大學研究所(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2018年的一項研究已經指出,受到EU261規定影響的航班,其準點率只增加了5%,而每趟航班的平均誤點時間也僅減少了3.9分鐘。同時,EU261的出現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舉例來說,到底什麼情況才能算是航空公司可以豁免責任的「特殊情況」,這個定義仍舊模糊不清。譬如,怎麼判定一場風暴是不是真的超出航空公司的控制能力?這是一個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此外,政府還沒有制定出一套統一的流程來處理乘客的賠償申請,這對許多航空公司來說,是一個相當困難的挑戰。

然而,即便存在如此規定,並不代表航空公司便會將機場的時間管理視為首要任務。畢竟,每當必須對旅客進行金錢補償時,航空公司面臨的經濟壓力便會隨之升高。然而,根據歐洲大學研究所在2018年所進行的一項研究指出,EU261規定實施後,該範圍內的航班的準點率僅增加了5%,而每次航班的平均延遲時間也只縮短了3.9分鐘。換句話說,即使在規定的助力下,航班的準點表現仍然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航空公司面臨的經濟壓力與班機準點率的掛鈎

EU261規定的實施也帶來了新的挑戰。例如,航空公司可以獲得豁免的”特殊情況”的定義仍然不明確。譬如,當面臨風暴天氣,應如何定義這是一種無法控制的情況?這個定義尚待討論。另一方面,政府尚未建立一套一致的索賠程序,讓許多航空公司在處理這個問題上面臨困難。加拿大法令將航班中斷劃分為三個不同的類別:全數歸因於航空公司的責任、雖屬航空公司責任但為出於安全需要的情況,例如無法預期的維修問題或機師臨場做出的安全決定,以及非屬航空公司責任。根據不同類別,補償會有所不同。但無論責任歸屬為何,航空公司都必須告知乘客航班中斷的原因。

其中航空公司須負全責的情境對航空公司的損失最大。但記住有一點很重要:乘客必須向航空公司主動提出要求。加拿大法規要求航空公司至少須完成客戶的行程。若航班取消或誤點超過3個小時,航空公司必須提供相同等級的替代安排,在同一航線為乘客重新安排下一個航班,或使用與其有商業合作協議的航空公司航班。如果乘客對替代航班安排不滿意,或者因為誤點決定不再旅遊,在某些條件也可以要求退款或進一步賠償。如果誤點或取消是歸因於航空公司的責任,則應向乘客提供額外補償,金額從125美元到1000美元不等,具體金額取決於航空公司以及乘客到達最終目的地的誤點時間。

乘客有一年的時間向航班中斷的航空公司提出賠償要求,航空公司有30天時間做出回應。如果乘客對回覆不滿意,或者航空公司沒有回覆,可以向主管機關投訴。但就像一般消費者客訴一樣,可能要等待至少一年半。

美國總統拜登和運輸部長布塔朱吉(Pete Butigieg)本周宣布一項新規則方案,強制航空公司補償和支付面臨航班「人為」取消或誤點乘客的費用。布塔朱吉指出,當航空公司導致航班取消或誤點時,不應由乘客埋單。這項規則將是美國史上首次要求航空公司賠償乘客,並在航空公司造成班機取消或嚴重誤點的情況下為乘客支付餐費、酒店和重新訂位等費用。美國聯邦法律並未強制要求航空公司對延誤的乘客進行賠償。航空公司只有在取消航班並且乘客自行決定取消旅遊的情況下,才有義務提供退款。

目前沒有航空公司為航班取消或誤點提供現金補償。西南航空在誤點取消航班時會為會員提供飛行里程贈與;阿拉斯加航空和捷藍航空會在航班嚴重誤點或取消時,提供乘客飛行積分或旅遊代金券。去年夏天因機師嚴重不足,又面臨後疫情報復性出遊,美國航空公司大規模取消航班。布塔朱吉致電美國10家航空公司CEO,敦促航班安排進行壓力測試並改善客戶服務,同時威脅將公開各家航空公司的補償措施。他的施壓奏效,其中7家航空公司改變了補償措施,另外2家也很快跟進。美國運輸部表示,現有10家航空公司保證當航班誤點或取消的責任在航空公司時,會保證提供餐食;其中9家保證提供酒店住宿。

根據美國聯邦航空局(FAA)航空政策和計畫辦公室的數據,即使政府沒有要求補償乘客,美國航空業者在2019年因誤點就導致83億美元的額外支出,其中包括機組人員、燃料和維修費用。美國10家主要航空公司也對取消或誤點三小時以上的航班做出客戶服務承諾。包括為乘客重新預訂機位和提供餐券;大多數業者也承諾提供酒店住宿。但是,這些都不是法律要求的。西南航空2022年12月的系統大當機,導致當年2022年假期超過1.67萬次航班被取消,財報顯示第4季營收損失4.1億美元,超過當季虧損8億美元的一半。加上2023年第1季在內,在計入營收損失和退款給乘客後,西南航空因電腦當機損失超過10億美元。西南航空因此事件遭到市場嚴懲,任何一位經歷過2022年混亂局面的人都不想再冒險乘坐這家航空公司。西南航空失去了業務和市值,這比國會通過立法更有力量。但仍有待觀察的是,這項要求航空公司為航班中斷而以現金補償乘客的規定是否會成為現實。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就反對這項規定,理由是如果該規定實施,機票價格可能會變得更加昂貴。IATA指出,管理航班誤點和取消對航空公司來說代價非常高昂。如果乘客對這家業者服務水平不滿意,可以轉搭其他業者的服務。這項規定所要求的額外費用不會產生新的驅動效果,卻可能產生反效果,會對票價產生直接影響。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導入相關規定,航空業者很快就會把這些「額外成本」轉嫁到票價上。羊毛最後還是出在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