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不落帝國的空間治理變奏曲
英國國土空間治理的機制,根植於各國獨特的歷史與政治土壤,其土地利用與開發權限的規劃控制模式亦大相逕庭。經過系統性的比較研究,歐洲各國的治理機制可大致歸為五種類型,而英國與法國、北歐諸國同屬公權力主導的類型(State-led systems),意味著國家在空間發展中扮演著關鍵性的指導與管制角色。這種模式強調透過國家力量進行資源的宏觀調控與戰略佈局,以達成整體的社會經濟目標,這與奧地利、德國等偏向市場導向的新績效體系(Market-led neo-performative systems)形成鮮明對比,展現了不同的治理哲學。
擘劃現代藍圖的規劃基石
英國現代規劃制度的基石,奠定於1947年公布的《城鄉規劃法》(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1947)。此法案不僅是戰後重建時代的產物,更是一次激進的制度創新,它將土地的「發展權」收歸國有,確立了開發行為須經地方政府審批的「開發許可」(planning permission)制度。從此,任何土地的實質性變更,都必須在地方政府制定的「發展計畫」(Development Plan)框架下進行。此一「計畫導向」(Plan-led)的精神,輔以基於社會普遍認知的「共識判斷」(Common Sense),共同構成了英國發展管制的堅實鐵三角,深刻影響了英國地景地貌近八十年的演變。
錯綜複雜的行政層級迷宮
英格蘭的行政區劃層級宛如一幅精巧而複雜的織錦,深刻影響著空間規劃權責的劃分。從宏觀的區域(Region)層級,到都會區與非都會區的地方(Local)層級,其下又細分出不同的治理單位。例如大倫敦政府(Greater London Authority)統籌首都圈發展,而其他地區則有都會郡議會(Metropolitan Borough)或由郡(County)與區(District)組成的二級制政府。近年更出現了自願性合作的合同行政機構(Combined Authority),以及最基層的教區(Parish)與鄰里(Neighborhood)單位。這種多層次的結構,使得跨域整合成為空間治理的永恆課題。
擁抱歐洲的工黨區域大夢
1990年代末期,伴隨著工黨的執政,英國的空間規劃迎來了一股強勁的歐陸風潮。在全球化競爭與多元社會變遷的背景下,傳統的國家行政組織範圍受到檢討。特別是受到歐盟《歐洲空間發展綱要》(European Spatial Development Perspective, ESDP)的啟發,工黨政府開始將治理焦點集中在「城市—區域」(city-region)的架構上,深信這是與全球經濟接軌、落實地方治理的關鍵尺度。如何有效整合跨部門政策、管理跨地域行政,成為此刻區域治理論述的核心,推動英國朝向更具策略性的區域規劃方向邁進。
區域戰略的制度建構工程
為實現區域整合的願景,工黨政府在2004年通過《規劃與強制收購法》(Planning and Compulsory Purchase Act 2004),對既有規劃體系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郡級的「結構計畫」(Structure Plan)被廢止,取而代之的是由區域協議會(Regional Assembly)擬定、更具戰略高度的「區域空間策略」(Regional Spatial Strategy, RSS)。地方層級則導入「地方發展框架」(Local Development Frameworks, LDFs),取代了舊有的地方計畫。國家層面則以一系列的「規劃政策聲明」(Planning Policy Statements, PPS)提供指導原則,形成一套由上而下、層級分明的空間規劃新體系。
首都圈的合作典範與未竟之志
在工黨的區域治理藍圖中,「倫敦計畫」(The London Plan)堪稱最耀眼的成果。這份由倫敦市長與32個行政區共同合作的策略規劃文件,以非強制性的夥伴關係,成功整合了大倫敦地區的多元需求。與此同時,中央政府在英格蘭各地設立了九個「區域發展署」(Regional Development Agency, RDA),每年挹注約20億英鎊預算,主導各區域的經濟發展方向。然而,這種由上而下推動區域政府的模式並非一帆風順,2004年東北英格蘭對於設立民選區域政府的公投以懸殊比例慘遭否決,重挫了工黨的區域化雄心。
由下而上的治理協奏曲
面對推動民選區域政府的政治阻力,工黨政府轉而採取更具彈性的治理策略,鼓勵地方由下而上建立合作機制。「跨地區協議」(Multi-Area Agreement, MAA)便是這種思維下的產物,它作為一種地方行政的非正式合作平台,整合了住宅、交通、經濟發展等跨域事務,由於是地方自願發起,大幅降低了政治成本。同時,「城市區域」(City Region)的概念在2006年的《英格蘭城市狀況》報告書中被正式確立為一種跨域治理機制,鼓勵核心都市聯合周邊地區,以策略性空間規劃為導向,共同提升區域整體的經濟動能。
保守黨的地方主義反撲
2008年的金融海嘯與歐盟內部的政治風波,為英國的歐盟懷疑論(Euroscepticism)火上澆油。長期以來,保守黨便主張工黨的規劃體系過於僵化冗長,由上而下的區域規劃不僅不民主,更阻礙了經濟增長。2010年,保守黨與自民黨組成聯合內閣後,便迅速啟動了規劃體系的全面改造。隔年通過的《地方主義法》(Localism Act 2011)成為一道分水嶺,它徹底顛覆了工黨時期的區域治理框架,預示著一場以「地方賦權」為名的空間治理革命即將展開。
拆解舊框架,賦權最前線
《地方主義法》的核心精神是將權力從區域層級移轉到地方社區。過去由中央頒布、厚重繁瑣的數十份「規劃政策聲明」(PPS)被廢止,整合成一份僅數十頁、簡潔明瞭的《國家規劃政策框架》(National Planning Policy Framework, NPPF)。法定效力的「區域空間策略」(RSS)遭到廢除,取而代之的是由地方政府與企業自願組成的「地方企業夥伴關係」(Local Enterprise Partnership, LEP),負責推動地方經濟。最革命性的創舉,莫過於創設了「鄰里計畫」(Neighbourhood Plan),賦予最基層的教區或社區論壇法定規劃權,使其能直接決定家園的未來樣貌。
脫歐後的國族課題:升級計畫
長期以來,以倫敦為核心的東南地區與其他區域之間的發展鴻溝,始終是英國社會一道難以癒合的傷痕。2019年大選,工黨傳統票倉「紅牆區」(Red Wall)倒向保守黨,凸顯了這些「被遺落區域」(left-behind areas)的強烈不滿。為此,時任首相鮑里斯·強森(Boris Johnson)將「升級」(Levelling Up)作為政府的核心議程,承諾將發展機會普及到英國各地。2022年公布的《英國升級白皮書》,更重申解決區域不平等的決心,試圖透過一系列補助計畫,為落後地區注入經濟活水。
新瓶舊酒的區域均衡挑戰
「升級計畫」的主要工具為「升級基金」(Levelling Up Fund),採取地方政府提案競爭的模式,直接提供基礎建設、產業發展等項目的補助,刻意跳過了區域層級。雖然此舉意在賦予地方更大權力,但資金的分配標準仍由中央主導,引發了分配不公的批評。2023年通過的《升級與再生法案》,更允許郡級政府自願合作成立「聯合郡級地方政府」(Combined County Authorities, CCAs),協商取得中央下放的權限與資金。然而,回顧英國過往區域政策的經驗,單純的資金挹注與制度調整,是否真能扭轉根深蒂固的區域發展不均,前景依然充滿挑戰。